外国语学院新开研究生课程相关规定(2020年制定)

 

外国语学院新开研究生课程相关规定


为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,规范研究生课程管理,申请新开研究生课程时,应依据如下工作要求和流程,请各系(所、中心)在组织落实此项工作时按要求执行。 
一、新开课程基本要求
1.新开课程应围绕研究生培养目标,以培养方案为依据,不因人设课;有相对完整的知识体系和研究领域,其核心教学内容与现有课程内容不能重复。新开课程在兼顾知识基础性、系统性基础上,突出学科前沿知识,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。
2.任课教师原则上应是人事部聘任的教学科研编制的教授、副教授或有多年教学经验的讲师;对于教学不负责任、学生反映差或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,不允许开设新课。若确有必要外聘教师开设新课,必须以我院教师作为负责人进行申报。
二、申报材料
拟申请开设新课的教师必须认真准备以下材料,申报材料不完整的,不能进行审核。
1.《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课申请表》
申请新开课的教师通过本人职工号登录门户后,在“办事大厅--我的课程—研究生课程—课程建设”栏目下,进行网上填写课程基本信息,内容包括:中英文课程名称、课程简介、授课对象、学分学时、授课语言、先修课程、教材、主要参考书目等。课程简介包括开课目的、开课基础与教学要求等;课程的英文名称要求每一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,介词小写。
2. 教学大纲
新开课程应有完整的《课程教学大纲》,以保证课程的规范性、系统性和完整性。内容包括课程主要框架,各章节的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,以及授课方式、作业及考核要求等教学环节的具体安排。
3. 任课教师简历
内容应包括申请教师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学历、职称;主要学术经历、主要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等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 申请者登录校内门户,进行网上填写并打印《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课申请表》,并将“二”中所有申报材料提交所在系(所、中心),由负责人签署意见。
2. 学院教学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对新开课申请进行审查,审查内容包括新开课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,教师的个人资质、教学内容及教学大纲等。如因修订培养方案需新开设必修课,必须经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。
3. 审查通过,由主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签署意见并盖章后,所有申请材料一并报研究生院审批。
四、新开课程管理
1. 若新增或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而需新开课程,应在“培养方案”审核通过后,再申报新课并在管理系统中列入对应年级的培养方案。
2. 获准开课的新课程,学院教务老师将课程安排纳入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,并通知任课教师做好开课准备。凡未按时申报或申报后未批准开课的新课程一律不能开课。
3. 获准开课的新课程,任课教师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,主动承担教书育人责任,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,认真备课、上课。新课程结束后,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教学总结工作。
4. 学院及系(所、中心)应加强新开课程的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,帮助教师改进教学,提高教学质量。同时,新开课程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评估。
5. 凡达不到开课人数要求或开课效果不好的课程,经教学委员会讨论后取消开课。
本规定自球迷体育网教学委员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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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10月